新证券法实施四周年 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法治兴则市场兴。作为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满四周年。四年来,新证券法持续护航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迈入走深走实新阶段。
——分红、回购、减持、并购重组等规则不断完善,多元化退市渠道畅通,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
——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民事救济制度落地见效,投资者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适用新证券法的案件增多,市场违法成本显著提升。
在新证券法护航下,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证监会主席吴清日前在证监会召开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座谈会上表示,更好发挥法治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中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注册制改革
迈入走深走实新阶段
2023年,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正式实施。证监会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提出,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加强发行上市全链条监管,评估完善相关机制安排。
首先,在注册制走深走实阶段,发行监管将更加严格。近日,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证监会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同时,证监会也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
渤海证券创新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张可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推动注册制走深走实,需要在发行上市条件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在审核效率上下功夫。同时,要降低上市成本,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
其次,发行定价等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全面评估发行定价、询价等机制,支持更多投资者参与,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首席经济学家付立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注册制走深走实过程中,市场化发行定价等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未来,需要更加坚定地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加强上市前企业质量的把关,并且对上市后出现问题的企业也不能姑息。
最后,注册制改革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登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标准化和透明度,确保公司提供的信息准确、及时、完整,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评估公司价值。
普华永道中国资本市场服务部合伙人武彦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在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要特别强调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重要信息披露文件的“投资者有用性”。
北交所高质量发展
根基更牢固
北交所是注册制改革试点后新设立的证券交易所,目前已经成为中小型科技类企业聚集地。北交所官网显示,截至2月29日,北交所上市公司244家,总市值达3925.55亿元。其中,126家为专精特新企业,占比52%。
“北交所弥补了资本市场在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方面的不足,在降低上市门槛更多惠及更广大中小企业的同时,还能整体上降低股市的市盈率水平,凸显投资价值。”张可亮表示。
去年9月份,在北交所设立两周年之际,证监会推出“深改19条”,夯实北交所高质量发展根基。此轮改革以来,北交所流动性明显提升,上市公司吸引力不断攀升。目前,多数改革举措已落地,市场期待的北交所直接IPO、转板制度等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
近日,北交所制定《推动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从7个方面入手安排了85项具体工作。
郑登津表示,未来,随着北交所上市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首先,北交所需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市场风险。其次,支持和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提升技术水平,促进技术转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再次,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生态系统,支持中小型科技类企业融资,推动企业成长壮大。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规则,持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确保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完善制度
畅通主动退市渠道
新证券法为完善退市制度留下了充足的法律空间。2020年年底,退市新规出台。退市制度改革以来,沪深两市共有129家公司退市,其中106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公司数量是改革前10年的近3倍,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2023年,退市格局迎来新变化,法治化退市原则进一步巩固。面值退市的数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另有8家公司因重大违法进入退市程序。2024年以来,已经锁定退市的7家公司中,4家触及面值退市指标,*ST华仪、*ST新海同时触及面值退市指标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ST博天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
建立双向畅通的上市退市制度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中之重。近期,监管部门正在研究优化退市指标,设置更加精准、匹配的退市标准,着重加大对财务造假公司的出清力度,同时完善吸收合并等多元退出政策规定,推动企业主动退市。
付立春认为,可以参考国际成熟市场的退市制度,大力推进主动退市、重组退市等,进一步简化退市程序,完善投资者保护配套机制,争取与全面注册制下的企业融资规模、上市企业数量、发行节奏等相协调,进一步强化“优胜劣汰”的退市生态。
充分彰显
“以投资者为本”理念
新证券法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作出诸多安排,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等。2023年,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完善回购、分红、减持规则,强化投资者回报,提高投资者获得感;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显效,强化投资者保护。这些举措充分彰显“以投资者为本”理念。
回购新规实施后,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计划明显增多。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A股公司已经发布765单回购计划,去年同期仅44单。此外,在监管鼓励和支持下,“注销式回购”数量逐渐增多,还有多家公司调整此前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全部用于注销”。
去年,证监会发布分红新规推动上市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分红机制,提高市场的整体分红水平。市场人士认为,预计今年将有更多公司积极分红,提升市场的整体分红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稳定的收益来源。
“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离不开优质上市企业持续分红,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回报。监管机构通过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回购和分红等方式,有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监管部门优化减持规则,对违规减持重拳出击。李湛表示,完善减持制度可以有效抑制短期投机行为。相关机构在投资Pre-IPO企业和参与定增时,需更加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及内在价值,进一步坚定长期投资的理念,使投资者更有信心地持有股票。
在畅通投资者民事赔偿救济方面,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以调解结案,7195名投资者获赔2.8亿余元,成为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为后续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而在紫晶存储案中,中介机构通过先行赔付方式赔偿1.69余万名投资者10.86亿元。
在证监会日前召开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建议,进一步落实民事赔偿救济,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等司法解释,加大代表人诉讼实施力度,发挥好当事人承诺制度作用,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首恶”精准追责、大力追赃挽损,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郑登津建议,进一步完善投资者赔偿机制,健全投资者赔偿体系,确保投资者在受到损失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提高其效率和透明度,让投资者更容易通过特别代表人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也要不断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知识水平。
(原标题:新证券法实施四周年 持续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商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