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出台《工作方案》,支持福建在药品监管领域先行先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近日,国家药监局出台《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支持福建在药品监管领域先行先试,助力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工作方案》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创新,提出7项重点任务,包括:支持福建省内的台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发展、支持福建省内的台资化妆品注册人发展、支持福建开展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支持台湾地区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在福建省内开展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支持福建在探索两岸中药传承创新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支持福建开展两岸药品监管科学研究、支持福建持续加强两岸医药民间交流。
《工作方案》的出台,对于深化闽台医药融合发展,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积极作用,将进一步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创新发展。
延伸阅读
十项措施重磅出台!便利台胞在福建定居
记者11月6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紧扣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聚焦台胞台商台企所需所盼,研究出台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促进闽台人员往来、便利台胞在闽居住生活,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在便利台胞往来方面,实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网上办”“口岸办”“集中办”, 办证方式更加便捷,办证渠道更加丰富,台胞来闽实现 “想来即来”;推动在厦门设立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在便利闽台人员和船舶通行方面,在对台客运口岸增设信息采集点,方便自愿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边检快捷通道,同步实现 “一地备案、全国通用”;推出往来闽台船舶(包括台湾渔船、小额贸易商船)进出港边检手续网上预报预检,提供24小时边检通关保障。
在鼓励台胞来闽定居落户方面,明确申请在闽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定居申请,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经批准的,可在拟定居地办理落户。
在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发展方面,扩大台胞证联网核验服务范围,来闽短期旅游、探亲、商务的台胞持用台胞证也可享有交通出行、电子支付等公共服务便利;推广设立 “台胞台企专窗” 和 “出入境服务站”,进一步拓展12367热线涉台服务事项,为在闽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政务服务;允许台胞人才随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闽安居安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项措施对服务促进闽台人员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各项措施正处于有序筹备阶段。下步,该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创新优化往来台湾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服务台胞台商台企,努力保障两岸人员往来更加便捷,通关通行更加顺畅,台胞在大陆生活发展更加舒心。
(来源:中宏网)